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事指南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020-01-05
来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服务名称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司局/单位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政策依据

1997年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三定方案及学位【2000】2号文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正式发文(学位〔2000〕2号)《关于同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和“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开展外国学位证书认证咨询工作的通知》

认证服务的性质 系留服中心依据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为其核定的机构职能,面向社会开展的一项服务。

申请条件

获得国(境)外学位证书/文凭的申请者

申请材料

(一)需要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二)留学期间使用的旅行证件(如未出境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薄的身份页);
(三)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
(四)已签署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核查授权申明。
(五)留服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或相关境外机构为配合核查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温馨提示:

认证申请所需所有材料均仅需电子版,且均需上传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具体请见下列材料清单列表。

请您尽可能仔细地阅读材料清单列表,这对您的认证申请十分重要。当您提交认证申请时,您提供的辅助材料越充足,认证工作将进行地越顺利和迅速。

请申请人务必按照示例要求上传相关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否则可能会延长您的认证评估时间或需要您重新上传有关材料,甚至导致认证失败。

请申请人注意,凡2018年1月1日之后递交的申请材料,均不需再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 国(境)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详情

办理流程

**步:认证申请

申请人填写认证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第二步:认证受理及评估

认证工作人员及专家将对认证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及对认证申请进行评估。如果申请人提交认证申请时上传的申请材料不合要求,或需要补充相关认证材料,我们将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站内信息或电话等方式与其联络,申请人需登录系统注册账户,在线重新上传申请材料,或上传补充材料。

第三步:认证审核

对认证申请进行最后审批。

第四步:出具电子认证书

电子认证书出具后,将通过短信和邮件方式通知申请人,并告知认证书编号。申请人登录账户,自行打印认证结果。认证结果可在线核验。

办理时限

美国、加拿大和中外合作办学的多数认证申请10个工作日以内

英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大部分院校的认证申请15个工作日以内

其他国家/地区的认证申请20个工作日以内

收费标准

360元/份

审查细则

为国(境)外颁证机构的合法性、文凭证书的真实性提供认证、为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

办理机构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

全程在线办理,无需到现场交验书面材料

咨询方式

客服电话:010-62677800

咨询邮箱:renzheng@cscse.edu.cn

结果查询

http://zwfw.cscse.edu.cn/

监督投诉

客服电话:010-62677800

主任信箱:zhuren@cscs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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